發布時間:2021-10-15 11:01:55 瀏覽:109 來源:海芝通
事實上現在的鋰電池大多是鋰聚合物電池,不存在電池需要充電來激活,購買回來后,我們就可以正常使用了,先用小電流(一般設置為1-2A)放電,再用1A電流充放電循環2-3次。
新的電動汽車電池不需要在第一次完全用完和充電,千萬不要把電量耗盡,這將對電池壽命產生重大影響。為電動汽車電池充電前3 次充電時間不要超過12 小時。一般情況下電動汽車最好在電池剩余電量在30%到50%之間時充電,這樣可以防止電池容量過早流失和過放電。
電池使用半年后,最好每月對電池進行一次深度放電,待完全放電后再給電動車電池充電。時間控制在12小時。這將大大有利于電動汽車電池的恢復。當電池電量大幅下降或充電時電動車充電器不轉燈時,需要給電池添加蒸餾水,以增加電動車電池的使用壽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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